试点现代学徒制,国家从制度架构层面理顺技能人才培养流程中的责权利关系,有助于从根本上调动校企双方合作育人的积极性。
■王寿斌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全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表示,必须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各地要系统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中国教育报》12月15日)
最近几年,呼吁实行现代学徒制的专家建言此起彼伏,针对现代学徒制的专题研究从未间断,各地尝试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的实践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在教育部层面向全国发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召开专门会议予以推进并提出统一要求却是史无前例。
由民间倡议变为政府指导意见,由专家研究变为国家发展战略,其质变过程蕴含着国家对多年职业教育发展历程的总结反思和对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构画,是集实事求是与科学发展为一体的重大决策。
多年来,得益于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引导和企业行业的大力支持,我国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从上世纪80年代的重振起步,到上世纪末职教办学条件的重点改善,从新千年职业院校的规模发展,到近十年着力夯实内涵提升,我国的职业教育一步一个脚印,年年都有新突破,对经济增长、社会繁荣、科技进步都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我国职业教育目前的办学水平和发展方式仍然满足不了促进产业升级、社会转型、科技创新的时代要求。突出表现在校企合作没能真正落到实处,校企融合还不够深入,企业参与育人的积极性没能得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单兵作战甚至闭门造车,培养出来的毕业生与企业需求的差距较大,尤其是毕业生的职业发展后劲“缺肥少力”,这样不仅制约了学生的终身职业成长,更直接影响到职业教育的声誉和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支持职教创新发展的积极性,最终影响到中国制造品质的提升和“中国智造”进程的推进。
放眼全球职业教育,英国、德国、美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各种育人模式、办学机制各有千秋,其成功无不得益于职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其中尤以德国的学徒制最为典型。德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举世公认,而现代学徒制则堪称德国经济的中流砥柱,被誉为二战后德国崛起的秘密武器。
现代学徒制把职业技能和工艺知识教育同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相结合,根据企业的需求量身打造未来工人必备技能。它是传统学徒制融入了学校教育因素的一种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由顶岗实习、订单培养不断深化拓展的一种新的形式。按照德国现代学徒制的设计,被录取的学生需与企业签约,而后以双重身份在企业当“学徒”,在职业学校做“学生”交替学习。学徒学习期间不交学费,每月还可以得到由企业提供的生活津贴及法定社会保险。学习结束后,学徒通过德国工商总会(AHK)的考核,才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相比德国,我国的职业教育虽也倡导校企合作,但却始终不能摆脱“两张皮”的尴尬,往往使校企“合作”沦为基于情感的偶然性支持,甚至退化为短视的功利性资助;虽然我国也实行中职教育免费,但却只限于政府层面的公益普惠,而不是通过让企业付费来强化企业的人才培养责任;虽然也强调职业教育的第三方评价,但作为用人方的企业却缺乏左右职校办学的杠杆。这是我国职业教育长期没有实质性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
试点现代学徒制,国家从制度架构层面理顺技能人才培养流程中的责权利关系,通过明确责任,让学校与企业知道各自在人才培养中应该承担的义务,尤其让企业知道自己分内应做的事情;通过明确权利,让校企双方知道各自能够支配哪些资源,尤其让企业知道能够获得什么具体的收益。这些有助于从根本上调动校企双方合作育人的积极性。
诚然,现代学徒制早为多国实践所验证,但若要真正在中国实践,也还存在一个任重道远的“本土化”问题。毕竟,我国目前的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财政制度和人事制度等,还远不适应推行现代学徒制带来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学习方式、评价模式等方面的重大变革要求,这就需要我们立足实际、放眼长远、尊重科学、自上而下,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对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做周密架构和顶层设计,营造有利于促进产教融合的环境。
(作者系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高教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