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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

安徽省2015年中等职业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

【来源:转载】 【发布人:金虎】 【发布时间:2015-04-07】 【点击量: 字体大小 语音播放

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按照委厅年度工作总体要求,强化市级统筹,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接受更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一、以市级统筹为抓手,整合职教资源,优化布局结构

1.推进职业教育市级统筹。出台加强政府统筹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市级政府负责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等具体职责和权限,扩大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权。

2.加快职教资源整合步伐。制定出台整合职教资源、优化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目标、原则和激励约束性政策措施,指导各地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专业布点和功能分工。鼓励支持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鼓励支持对定位不明确、办学质量低、服务能力弱的学校实行调整改造或撤并重组。

3.理顺中职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管理办法,改进管理方式,促进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指导各地规范各类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类别名称,在学费标准、编制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逐步统一政策。

二、以落实职教投入政策为抓手,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推动落实职教专项经费,加大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将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不低于30%的政策落实到位,并保证专款专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要求,启动调整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程序,适时提高职业学校收费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逐步实现中职教育全免学费,进一步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提高资助精准度。

5.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推动落实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配合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积极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6.继续抓好示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坚持政策导向、问题导向、内涵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项目学校建设的中期检查和过程指导,举办示范校规范建设专题培训班,做好第三批示范校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开展后国家示范学校建设研究。

7.加强省级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已经立项的50个省级重点专业点和50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建设,推动项目建设出效益。进一步提升省级精品课程后续建设和管理水平,重点抓好50门省级立项精品课程建设和验收工作。建立精品课程资源库建设动态调整机制,更好地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做好201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立项工作。配合做好“十三五”重大项目规划和立项工作。

三、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抓手,拓宽人才多样化成长的立交桥

8.稳定中职招生规模。以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明确招生任务,加强考核,进一步落实好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努力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建立安徽省各类中职学校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平台,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禁止封闭生源、有偿招生,从2015年起,中职和五年制高职全部实行网上招生。

9.构建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体系。深入推进中职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制度改革,扩大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应历届毕业生规模,实现招生院校、专业及招生计划同比上年有所增长。出台试点方案,启动开展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4”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促进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强化专业技能导向,加大技能测试和技能大赛结果运用力度,健全完善“知识+技能”、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招生考试办法。

10.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实施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行动计划,推进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指导部分市开展建立学籍转换与学习成果互认制度改革试点,促进职普相互沟通。

四、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抓手,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11. 推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常态化。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办法和激励政策,建立互惠、双赢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积极性。落实国家行业指导政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省级行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方案,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探索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

12.进一步深化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全面总结验收改革试点成果,遴选典型案例并在全省推广,推动试点工作出成效。继续举办校企对接会活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校企对接及专业对话协作机制。制定“校企合作典型示范”创建活动方案,开展创建活动。

13.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定促进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教集团的支持政策及管理办法,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教集团的改革试点,鼓励以市级政府为主导发展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或联盟,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骨干示范职业院校牵头组建专业化或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

14. 促进专业建设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加强专业设置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专业设置省级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预警机制及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和专业公布制度。研究制定我省中职学校专业布局调整意见,督促各市进一步完善专业建设规划,重点建设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的示范专业点。全面总结专业改革试点工作,推广试点成果。

15.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遵循“对接产业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教学改革”的办赛宗旨,努力做到公开公正、高效严谨、从实从严从优办好技能大赛。继续推进大赛成绩与职业资格证书挂钩,通过大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五、以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6.启动实施安徽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课程体系、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和“双师型”骨干教师,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建设、动态调整、先建设后验收和以改革促建设、向结构调整倾斜的原则,设计好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支持和激励学校深化改革、特色发展、争创一流。

17.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现状调研,研究制订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的有关意见,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基础上,强化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研究建设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在部分市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评估试点。制定《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开发部分主干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按照教育部部署,做好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宣传推广工作。

18. 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修订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统一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序列。启动在中职学校开展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试点工作。会同省财政、人社等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将职业院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雁工程”,建立中职学校优秀校长、专业带头人工作室。依托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一批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深入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专业骨干教师“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培训模式,发挥行业企业在培训“双师型”教师中的作用,完成国家级培训派训任务,组织1350名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和到企业实践。

19.推进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信息化建设。加快开发职业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和资源服务平台并尽早投入使用。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实施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和评价标准,实现中职学校宽带接入100%,省级示范以上中职学校全部建设门户网站,全面提高职业院校信息技术装备水平。加强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建设,推进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协作,推动区域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建设。开展中职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继续举办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遴选优秀教师参加全国大赛。推动落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办法(试行)》,加快推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建立健全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制度。

20.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以实施教育部《职业院校规范管理行动计划(2015-2017)》为抓手,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考试和教学管理等制度的改革,推动学校管理转型升级,提高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中职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开好第四届中职学校田径运动会。

21.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职德育工作,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指导各地各校深化德育教学改革,抓好实训实习环节德育。继续办好“文明风采”竞赛,持续组织开展“劳模进职校”活动,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指导工作规范化。

六、以职业教育扶贫富民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

22.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指导各地整合县域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等要素资源,增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功能和服务能力。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面向广大职工、新型职业农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积极探索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多种途径,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注重对广大农村妇女的职业培训。指导各地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标准试点工作。

23.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办学,逐步向社会有序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加强社区教育优质资源建设,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认真做好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推荐工作,继续做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继续举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打造终身教育品牌,宣传“百姓学习之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制定学习型城市建设标准,明确今后五年我省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24.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推进工程。实施对口帮扶计划,建立和完善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定点帮扶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贫困地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制度,支持皖北地区加快职教园区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支持皖南国际旅游示范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围绕学院从基本建设向提升办学内涵的转变,加大对学校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指导力度。继续办好内地新疆中职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配合做好教育援疆有关工作。

七、以开展专项督查督导为抓手,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25.完善全国和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督查机制。促成建立省、市、县三级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制定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借鉴教育部做法,发布各市政府督查工作内容重点,指导各地落实全省职教工作会议要求,鼓励开展先行先试,切实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筹备开好南片、北片职教工作推进会。

26.开展职教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制定出台《安徽省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对各市(省直管县)职业教育开展专项督导,重点督导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经费投入及管理、职普比例、结构调整、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水平等情况。改进督导考核操作办法,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把督导考核结果作为省政府考评市和省直管县发展教育的重要依据,作为评选“职业教育强县”的重要依据。

27.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宣传方案,举办学习宣传全国全省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培训班。结合信息化建设需要,对“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进行改版,完善网站的新闻宣传、电子政务、资源共享等功能。认真谋划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职业教育政策文件、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系列宣传,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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