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务处】 【发布人:聂国平】 【发布时间:2015-05-25】 【点击量: 】 字体大小 语音播放
一、成立决赛组织
(1)仲裁组
组 长:王先根
成 员:郑齐鹏 聂国平 潘坤茂 卫子涓 陈 俊 彭泽军 张善义
(2)评委组
组 长:王先根
成 员:李家兵 郑齐鹏 彭泽军 叶 飞 谢 暴 董文学
(3)赛务组
a.演 示:聂国平
b.统 分:潘坤茂 张善义
c.服 务:张善义
二、参赛条件
各系部按初赛作品的20%遴选出的优胜作品。
三、参赛要求
决赛评价标准执行《学院教师课件制作大奖赛评分标准》,评委公开、公平、无记名量分;按去掉一个最低分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后的总分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分;现场统分,现场公布入围课件获奖等次。
“ 教学内容、艺术效果、技术指标”等,执行金职【2015】39号文件中相应标准。
提交参赛作品的教师,必须同时提交一份本人填好的“学院教师课件制作评优大赛参赛表”,否则将影响得分。
四、评选地点:行政办公B楼五层会议室。
五、评选时间:2015年5月26日。
六、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决赛阶段按参赛选手的60%设等次奖,等次奖具体设置为:一等奖占1/6,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2;决赛参赛选手的40%设为优胜奖。
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优胜奖200元。竞赛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评优依据之一。
学院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