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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2015〕198号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省直管县教体局,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工作,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决定于2015年10月在澳门永利入官网老入口举办安徽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田径运动会。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按照《安徽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参赛准备工作,按时报名参赛。
附件:1.安徽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安徽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3.学生适合参加体育比赛证明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体育局 2015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安徽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六安市教育局 六安市体育局 学院 三、协办单位 安徽省学校体育卫生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学院 五、参赛单位 全省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市、省直管县为单位,组队报名) 六、竞赛项目 1.男子组(共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栏高0.991米、栏间距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 2.女子组(共1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 七、报名规定 1.以市、省直管县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组建的队伍参赛。 2.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25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超过15人)。每队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3.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原报该项目的运动员可更改报名项目)。 4.比赛报名不接收纸质材料。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安徽省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田径运动会报名表(附件2)以execl格式和PDF格式、参赛运动员个人信息(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PDF格式)统一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和体卫艺处;同时,将上述材料及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不到比赛现场的带训教练,不需要提交照片)、领队的电子版二寸免冠照片(须注明学校、身份、姓名。身份是指领队、教练员或运动员),报学院。 5.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要求报送参赛资料,未按规定报送的,不允许参赛;逾期报名,不予受理。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换。 6.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饶庆眉,电话:0551-62831846,邮箱:zcc@ahedu.gov.cn;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丁仁能,电话:0551-62825293,邮箱:992470292@qq.com。 学院联系人:李习群,手机:13956126193,办公室电话:0564-7368355,传真:0564-7368366,邮箱:1125631266@qq.com。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正式学籍(2015年4月30日前入学,且个人信息已上报并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同时已持有个人居民身份证。五年制高职学生参赛时必须在中职学段(2013年及以后入学)。 2.经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3.经常参加体育训练,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4.体育运动学校或学校体育运动专业的学生能参赛。 5.已正式调入专业队、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九、资格审查 1.为端正赛风,体现学校体育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地、各校须按照本规程规定,认真审查参赛运动员资格,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 2.本届运动会设立“资格、纪律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和纪律监督工作。“资格、纪律监督领导小组”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决定。 3.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疑义提出申诉者,应向大会“资格、纪律监督领导小组”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500元,方予受理。如胜诉,则全额退还申诉费;如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4.对冒名顶替或非中职在校生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一经查实,则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含集体项目),同时在团体总分中予以扣分(每人每项5分),并通报全省。 十、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凡比赛中有推、拉、挤、撞等犯规行为的运动员,除处罚当事运动员外,取消所在代表队相应项目的比赛成绩。 3.根据各项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 4.比赛器材由大会提供。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只有8人(队)或不足8人 (队)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 2.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章,前8名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3.打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田径运动会最高记录者(采用安徽省国家级重点和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田径运动会成绩记录),加9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记录者,只记一次加分。 4.按各单位运动员的名次得分总和,分别排列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总团体前8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第1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5.对获得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总团体前8名的运动队,分别颁发奖杯。 6.获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队),给带训教练员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十二、体育道德风尚奖 本届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十三、仲裁、裁判人员的选派 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裁判长、主裁判均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四、其他规定 (一)抵押保证金 1.各参赛队需交纳“抵押保证金”1000元。 2.各参赛队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用于该队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纪违规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3.赛会期间未发生本款“2”所列的情况,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退还。 (二)办理保险规定 参加本届运动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由学校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各队报到时须向大会组委会交验含有参赛人员名单的保险凭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报到规定 1.各队于正式比赛前2天报到(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学生适合参加体育比赛的证明(见附件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参赛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赛会统一安排,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五)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印制。 (六)各单位自备2×3米队旗1面,颜色不限。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附件3 学生适合参加体育比赛证明
___同学经常参加所报项目的体育锻炼和训练。在此次比赛前一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该同学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校长(签名):
学校印章: 201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