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委】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4-13】 【点击量: 】 字体大小 语音播放
各部门,各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体〔2014〕7号)和市、县教育局有关通知,我校制定了《学院第一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学院第一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学院第一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有关项目要求
学院
2015年3月9日
附件1:
学院第一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校科技、文化、艺术教育,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中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体〔2014〕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以及《关于举办金寨县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科技、文化、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科技技能和文化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科技、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展示活动,培养一两项科技、艺术爱好,成为科技、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教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四、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展演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第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
主 任:王先根
副主任:张海滨 霍 飞
成 员:肖家儒 吴林一 李习群 郑齐鹏 储士康 蔡家松 潘启林 聂国平
潘坤茂 卫子涓 陈 俊 李浩洁 汪遵忠 张传玺 李陈陈
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蔡家松
副主任:聂国平 潘坤茂 卫子涓 陈 俊
成 员:姚远胜 余大洋 李浩洁 汪遵忠 张传玺 李陈陈 全体班主任
各系部要加强领导,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根据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五、项目分类及要求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科技竞赛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六、对象与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在籍学生,分为甲组、乙组。甲组为我校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乙组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我校的在籍学生。
教育科研论文的参加对象为教研科研研究人员、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学校艺术教学、专业教学的教师。
七、时间和内容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底)为宣传动员,系部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
制定开展展演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各项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实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各系部报送优秀展演作品至学校。
第二阶段(2015年5月上旬),学校集中评选后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阳光下成长”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金寨县组委会参加评选。
第三阶段(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为参加县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
县组委会开展县级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阳光下成长”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并遴选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于2015年6月上旬报送市展演活动组委会。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艺术教育论文奖、“阳光下成长”征文奖等六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奖励系部。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和“阳光下成长”征文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艺术教育论文奖,设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阳光下成长”征文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系部优秀组织奖将由学校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根据各系部艺术展演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班级和学生的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报道、活动图像资料和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
九、任务分解
(一)学前教育部:负责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活动组织、评奖。第一责任人为陈俊。直接责任人为学前教育部各班主任。优选报送县组委会:艺术表演节目不少于2个(不允许报送独唱、独奏、独舞节目);艺术类作品不少于4件(其中绘画作品2幅、书法与篆刻作品1幅、摄影作品1幅);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
(二)公共基础部:负责“阳光下成长”征文比赛和教育科研论文的活动组织、评奖。第一责任人为潘坤茂。直接责任人为公共基础部各班主任。报送县组委会优秀征文不少于5篇;优秀论文不少于3篇。
(三)机电工程部:负责本系部科技竞赛类活动和教育科研论文的组织、评奖。根据学校现有条件组织学生开展两项技能竞赛。第一责任人为卫子涓。直接责任人为机电工程部各班主任。报送县组委会优秀论文不少于3篇。
(四)农经管理部:负责本系部科技竞赛类活动和教育科研论文的组织、评奖。根据学校现有条件组织学生开展两项技能竞赛。第一责任人为聂国平。直接责任人为农经管理部各班主任。报送县组委会优秀论文不少于3篇。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时尚化、成人化的现象。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校园网络、QQ、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四)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活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五)本次活动纳入对系部和班级考评。
附件2
学院第一届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有关项目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应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得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138㎝)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60㎝)。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138㎝)。
(三)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35.56㎝);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报送县组委会的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学校在籍的同一学生。
(二)报送数量。艺术表演节目:不少于2个,不允许报送独唱、独奏、独舞节目;艺术类作品:不少于4件(其中绘画作品2幅、书法与篆刻作品1幅、摄影作品1幅)。
(三)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和U盘报送。光盘需制作成DVD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节目视频可使用“暴风影音”软件打开。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每个节目需分光盘单独报送,一式两份;U盘刻录、储存所有节目视频。申报优秀创作奖的节目须在申报时做出节目独创性承诺并加盖学校公章。
2、艺术作品不用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所在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在作品背面或附另纸注明。以数码照片(U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 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四)县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四、“阳光下成长”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学校评选后统一报送3—5篇(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五、论文评选要求
参评论文为2012年12月及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已经参加过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
(一)研究重点
论文撰写重点关注三个方面:
1、现状调研。包括课程开设、学生课外活动开展、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保障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方
2、改革成果案例。包括人才培养、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等方面。
3、评价制度研究。包括职业素质评价、学校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学校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的实践与研究。
(二)论文要求
1、关注基础性研究,突出应用性研究,注重发挥行政、教研和教师的各自优势,形成团队研究的合力,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2、现状调研要针对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准确把握、真实反映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有数据、有分析,为学校教育教学决策提供有效信息。
3、改革成果案例要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有确凿的数据和生动的材料,为推进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4、评价制度研究要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
5、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三)论文评选
各系部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论文进行评选,择优报送学校参加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县、市评选。
(四)论文报送
1、报送数量
各系部报送参加学校论文评选不少于3篇。学校报送县、市级论文评选不少于3篇。
2、报送要求
系部组织评选推荐,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论文。报送参加县、市级论文评选的论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均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纸质文本双面打印,一式5份。
六、科技类技能竞赛的评选办法由各系部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