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05-13】 【点击量: 】 字体大小 语音播放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教科研函【2014】3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1、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科研领导,科学规划,动员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
2、要牢固树立科研兴校理念,找准学校发展思路,本着“问题即课题”的观念,选准课题,务实开展校本研究,促进学校发展。
3、各校教科室要主动作为,按照省定申报条件、要求、办法及时选题申报,原则上每校不得少于一个课题。立项申请书在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规范填写。请各校于6月15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统一报县教研室。
咨询电话:7064540
金寨县教育局
2014年5月12日
附件:《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教科研函【2014】36号)
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教科研函﹝2014﹞36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规划办):
为了做好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我省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学术团体、个人均可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
(三)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省级规划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亦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的受理对象是除高等教育研究以外的各类课题。选题应以有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践性;在注意研究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同时,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体现广大教育工作者创造性的实践探索;倡导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解决的研究,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为了便于选题,我们列出以下研究领域,供申报者在选题时参考。也欢迎申报单位或个人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教育教学面临的实际问题,自主提出研究课题。
1.城乡教育一体化背景下的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2.政府主导下的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与创新研究
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4.中职教育“产教融合”的理论与实践研
5.残疾及其它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教育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6.教育“管办评”分离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7.教育信息化支撑体系应用示范研究
8.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9.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1.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构与考试评价改革研究
12.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研究
13.基于素质教育的办学行为规范研究
14.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15.教师绩效考核背景下的师德标准与师风建设研究
16.学校管理制度创新与实践研究
17.学校文化建设研究
18.中小学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9.课程改革与学科教学模式创新的研究
20.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研究
21.中小学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22.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3.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24.完善学生体质和学校体育评价机制研究研究
25.农村中小学艺体教育资源整合研究
26.地方特色资源的课程化开发研究
(三)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实事求是地填写统一规格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
(四)为避免立项课题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影响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每个课题组在申报时就应明确两名课题负责人。
(五)申报人提交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必须符合统一规格,并以A4纸型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采取单位或个人申请、分地区或部门统一报送办理的办法。各市申报工作由所在市教科所(教研室、规划办)具体组织办理。申报者将填写好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申请书(一式二份)报所在市教科所(教研室、规划办),市里要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对明显不具备研究能力或论证及设计过于简单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予上报;对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省规划办(上报一份,各市留存一份)。
省属师范院校及职业技术院校有意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应以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对象,突出实践问题研究,提倡与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合作研究。申报表由所在院(系)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由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省规划办(上报一份,留存一份)。
(二)申报工作结束后,省规划办将采取学科专家评议的方式初步确定拟立项课题,并在安徽教育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以省教育厅文件公布。对于批准立项的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三)省规划办受理各市集中申报的时间为2014年6月22日~7月11日。各市应据此安排、组织好本市的申报工作。
(四)《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可访问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ahjky.com.cn)的有关栏目阅读、下载。
四、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我省教育科学水平,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动员有关机构和人员申报课题,积极承担研究任务,同时要坚持标准和严格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