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 【发布人:金虎】 【发布时间:2016-02-28】 【点击量: 】 字体大小 语音播放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赴学院对口支教人员名单的通知
皖教秘〔2016〕101号
合肥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芜湖市教育局,金寨县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
为帮助支持学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于2015年1月份印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赴学院对口支教人员名单的通知》(皖教秘〔2015〕21号),并从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优质职业院校首批选派了11名优秀专业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到学院对口支教。一年来,支教教师在帮助学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引领专业和课程建设、开展教科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学院工作,根据学校专业教学需要,经教师个人报名、院校遴选、市级推荐、省级审核等程序,确定汤婷等11名同志为第二批赴学院对口支教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做好对口支教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金寨县教育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对口支教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保证支教人员顺利开展支教工作。学院要将支教人员纳入本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根据支教人员的任教专业和特长,统一进行安排,切实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支教教师在教学、教研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支教工作出实效。
二、支教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扎实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积极传播先进的教学理念、思路和方法。在完成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做好“传、帮、带”工作,全力协助学院加强专业建设,培养培训专业骨干教师,促进学校整体提升专业教学水平。
三、派出院校及所在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支教人员的跟踪管理,关心支教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支持他们开展支教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其能够安心支教。要以支教人员为纽带,进一步加大对金寨县及学院的对口联谊和结对帮扶工作力度,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各方面进行共建、互动,健全完善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机制。
对口支教人员的管理和有关待遇等问题详见皖教秘〔2014〕536号文件。
附件:第二批赴学院对口支教人员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2月23日
第二批赴学院对口支教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派出院校 | 对口支教专业 |
1 | 汤 婷 | 女 |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 数控技术应用 |
2 | 黄和平 | 男 |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3 | 夏 伟 | 男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 建筑工程施工 |
4 | 程二九 | 男 |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技术应用 |
5 | 叶 飞 | 男 |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应用 |
6 | 任启闯 | 男 |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 园林绿化 |
7 | 高于十 | 男 |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商务 |
8 | 黄 舒 | 女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学前教育 |
9 | 谢宗海 | 男 | 皖江职教中心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10 | 李尔祥 | 男 | 滁州机电工程学校 |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11 | 李丽莹 | 女 |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 | 物流服务与管理 |